企业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手机操作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0 10:09:31作者:佚名

企业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手机操作指南

  (一)APP下载安装

  可通过居住地社区、社保机构经办大厅、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三种渠道下载安装。

  手机微信后,点击右上角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浏览器打开下载安装页面,点击“点击下载”按钮,按照提示步骤即可安装APP。苹果手机安装后进入手机设置—通用—企业级应用点击“信任Sichuan jiuyuan yinhai Software Co”添加信任。

  安卓手机可通过手机软件商店搜索“新疆智慧人社”,点击下载安装。

  (二)经办录入

  第一步:死亡人员的家属或代办人注册登录“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后,选择统筹区(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选择乌鲁木齐),依次点击:更多服务——一次性待遇——一次性待遇申领。

  第二步:进入功能界面,

  在“证件号码”对应栏中录入死亡人员(退保人员)身份证号码;

  在“原因”栏中选择申报一次性待遇的原因(例如:人员死亡、出国定居、养老待遇享受人员死亡等)

  在“对应时间”栏中死亡人员录入死亡日期,退保人员录入申报时的日期;

  “承诺人”栏中录入申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栏中录入申报人电话。

  第三步:将资料图片保存至手机相册中。点击“资料上传”按钮,根据申报材料要求,依次选择上传图片(“照片”项为经办人现场自拍照片)

  第四步:点击“申报”按钮后,仔细阅读承诺书并认真核对申报信息,点击“确定”,该业务申报成功。

  (三)进度查询

  申报一次性待遇后,点击:一次性待遇——一次性待遇查询,录入申领一次性待遇人员身份证号码可以查询到相关人员一次性待遇审核信息、待遇明细、支付金额。

  三、注意事项

  (一)死亡人员多领生活补贴,需先到基金管理科交回,再申报该业务。

  (二)死亡人员缴费或退费财务未到账的,需到账后,再申报该业务;

  (三)死亡人员存在欠费的,需先到社保分局办理补费或核销欠费业务后,再申报该业务;

  (四)死亡人员存在多缴或少缴费的,需先到社保分局办理退费、补费或核销业务后,再申报该业务。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人员,在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科申领失业一次性待遇,不在此模块下申报。 咨询电话:0991—468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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